房價表
房型 | 春節假期 | 連續假日,旺季假日 | 旺季平日,淡季假日 | 淡季平日 |
VIP雙人房 | 5300 | 4300 | 3800 | 3300 |
現代風雙人房 | 4800 | 3800 | 3300 | 2800 |
現代風四人房 | 5800 | 4800 | 4300 | 3800 |
包棟32人 | 56000 | 46000 | 40000 | 35000 |
房型
VIP雙人房
-
春節假期5300
-
連續假日,旺季假日4300
-
旺季平日,淡季假日3800
-
淡季平日3300
現代風雙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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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節假期4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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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續假日,旺季假日3800
-
旺季平日,淡季假日3300
-
淡季平日2800
現代風四人房
-
春節假期5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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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續假日,旺季假日4800
-
旺季平日,淡季假日4300
-
淡季平日3800
包棟32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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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節假期56000
-
連續假日,旺季假日46000
-
旺季平日,淡季假日40000
-
淡季平日35000
匯款訂房
關於民宿
訂房時間
09:00~22:00
進退房
15:00進~11:00退
訂房專線
0972-625718
設施服務
早餐
提供早餐
停車服務
專屬免費車位
信用卡服務
可刷卡, 含國旅卡
網絡
全館無線WI-FI
寵物服務
寵物需詢問
提供baby澡盆
有提供baby澡盆
額外設施
麻將
有戲水池
提供烤肉區
提供嬰兒澡盆
其他語言服務
English
注意事項
屏東縣合法民宿登記編號:第975號
▲旺季定義:
國定連假三天以上、春節連續假期、暑假(六月一號~八月三十一號)
平日:週日~周五
假日:周六
CHECK IN時間:
下午03:00~06:00 (若提早到可以先寄放行李如無法於下午六點前入住,請先主動聯繫我們,避免我們忙於其他事情,招待不周)
CHECK OUT時間:
上午11:00前(逾時退房需加收NT500/半小時)
▲訂房流程:
1.訂房時請告知入住人數(含小孩及歲數),是否需要加床,用素人數、日期、房型,為確保您的權益,我們回覆訂房確認後,請於訂房後2日內(不含訂房當日)匯訂金。
2.國定連假3日以上(房價的50%),平日(房價的30%),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訂金,將取消訂房,並且不另行通知。
3.匯款完成後請務必通知我們,電話或LINE,並說明姓名、電話、住宿日期、房型、帳號後五碼以便確認,我們收到訂金後將馬上為您保留房間,尾款到付。
4.請遵照您訂房時的入住人數(含小孩及歲數),若發現偷渡行為,有權拒絕房客入住。
▲加床服務:
每間房間容納的床位人數均為剛好,若需加人加床收費標準如下↓↓
7歲(含)以上及身高140CM以上房客皆視同成年人,佔一個床位或加床,2歲(含)以下免費。
加人:NT300/人 (含浴巾毛巾、牙刷、早餐)
加床:NT600/人(含整套備品、枕頭、棉被、單人床墊、早餐)
★限加一床,額外加棉被一條100元,枕頭30元。
★麻將設備只限包棟使用。
★大廳提供飲水機、微波爐。
▲更改日期說明:
完成訂房後若因故需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聯繫告知(以一次為限),更改後若取消訂房恕無法退還訂金。
▲取消訂房,退費相關規定如下:
"取消訂房退費均酌收100元行政手續費,於退還的訂金中扣除"
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▲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保管,如有遺失恕不負責
▲若預定住宿日逢發佈陸上颱風警報(陸上警報區須包含屏東縣)或屏東縣宣佈停止上班上課時,可選擇全額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(依中央氣象局頒布為準)
▲室內全面禁止吸菸,吸菸者請到陽台或一樓戶外空間
▲嚴禁吸毒、嗑藥、大聲喧嘩、房內煮食、攜帶違禁品及危險物品,如有發現立即報警處理。
▲如故意或過失破壞,損毀民宿傢具或其他設備,須照價賠償,民宿內非自身物品請勿攜帶出門,感謝您的配合。
▲旺季定義:
國定連假三天以上、春節連續假期、暑假(六月一號~八月三十一號)
平日:週日~周五
假日:周六
CHECK IN時間:
下午03:00~06:00 (若提早到可以先寄放行李如無法於下午六點前入住,請先主動聯繫我們,避免我們忙於其他事情,招待不周)
CHECK OUT時間:
上午11:00前(逾時退房需加收NT500/半小時)
▲訂房流程:
1.訂房時請告知入住人數(含小孩及歲數),是否需要加床,用素人數、日期、房型,為確保您的權益,我們回覆訂房確認後,請於訂房後2日內(不含訂房當日)匯訂金。
2.國定連假3日以上(房價的50%),平日(房價的30%),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訂金,將取消訂房,並且不另行通知。
3.匯款完成後請務必通知我們,電話或LINE,並說明姓名、電話、住宿日期、房型、帳號後五碼以便確認,我們收到訂金後將馬上為您保留房間,尾款到付。
4.請遵照您訂房時的入住人數(含小孩及歲數),若發現偷渡行為,有權拒絕房客入住。
▲加床服務:
每間房間容納的床位人數均為剛好,若需加人加床收費標準如下↓↓
7歲(含)以上及身高140CM以上房客皆視同成年人,佔一個床位或加床,2歲(含)以下免費。
加人:NT300/人 (含浴巾毛巾、牙刷、早餐)
加床:NT600/人(含整套備品、枕頭、棉被、單人床墊、早餐)
★限加一床,額外加棉被一條100元,枕頭30元。
★麻將設備只限包棟使用。
★大廳提供飲水機、微波爐。
▲更改日期說明:
完成訂房後若因故需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聯繫告知(以一次為限),更改後若取消訂房恕無法退還訂金。
▲取消訂房,退費相關規定如下:
"取消訂房退費均酌收100元行政手續費,於退還的訂金中扣除"
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▲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保管,如有遺失恕不負責
▲若預定住宿日逢發佈陸上颱風警報(陸上警報區須包含屏東縣)或屏東縣宣佈停止上班上課時,可選擇全額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(依中央氣象局頒布為準)
▲室內全面禁止吸菸,吸菸者請到陽台或一樓戶外空間
▲嚴禁吸毒、嗑藥、大聲喧嘩、房內煮食、攜帶違禁品及危險物品,如有發現立即報警處理。
▲如故意或過失破壞,損毀民宿傢具或其他設備,須照價賠償,民宿內非自身物品請勿攜帶出門,感謝您的配合。
房型介紹
八人別墅(含客廳+餐廳廚房+面海四人房+面山四人房)
面海 陽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