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宿營業登記Q&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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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我只是開民宿,還沒辦合法民宿,也要辦營業登記?
  基本上,只要打算開民宿,接著就必須去辦理營業登記,因為稅務機關馬上就會跟您接洽。
因為我們國家稅務機關的立場是:「稅務優先。」
所以不論你是否取得合法民宿資格,只要有賺錢,就一定要課稅,
是的,就算你賭博、販賣軍火、賣黑心油,只要可以算的出收入,就會課稅。
更別說是在網路公開資訊的民宿,都很容易稽查的。
所以辦理營業登記跟是否為合法民宿沒有關係,
(反而合法民宿在一定條件下是免稅的,也不用辦營業登記喔,請參考這裡)。


 
2. 辦理營業登記費用多少?
  免費,只要準備文件向國稅局恆春稽徵所(恆春國中旁、小山東後面)申請即可。
準備資料基本上就是身分證、印章、最近一期房屋稅單。若是租屋的,就加付租賃合約及房屋使用同意書。
還是搞不清楚的,可以直接打電話給恆春稽徵所(
08-8892484),他們都會很樂意協助。

  
3. 那我會繳多少稅呢?
  旅宿業要每月達到4萬元的銷售額才會開始課稅,民宿初期經營一定不會馬上高朋滿座,所以一開始幾乎都不會繳到稅。
即使之後好轉,開始課稅,也只課1%........     1%耶,每個月可能就幾百塊。
直到營業額達到每月20萬,也就是一年240萬,才會改為使用統一發票,
每月20萬耶,日子也很好過了,多繳個稅也不為過吧!
不過改成統一發票後,很多民宿支出就可以請廠商開三聯發票折抵,
包含買民宿家電、備品....,
當然一定要跟我們說,我們會改開立三聯的發票給你們。
支出折抵收入,有時候繳的稅不一定比之前多喔!

假如最後稅金還是繳的非常的多,那......那只能恭喜你了,因為那就表示你賺的真的非常多!


 


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  

 

屏東縣恆春鎮南門路98號  08-889 2484

 

服務轄區:恆春鎮、車城鄉、枋山鄉、滿州鄉、牡丹鄉及獅子鄉

 

還有Facebook耶: 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tas.hengchuen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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