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《《 請每位旅客。完。全。同。意。住宿、退房規定,再匯款訂房 》》》
*墾丁地區並不是365天都是晴天,不能接受雨天的旅客,請勿訂房。
*人數、日期容易變動的旅客請勿訂房,以免金錢損失
一、每房上限兩位,民宿拒絕增加人數,禁止訪客進入,違反者拒絕入宿或立即終止住宿,(非房客者,將報警提告)。
二、禁止攜帶十二歲以下孩童入住
三、禁止攜帶寵物入住
四、若造成民宿、資產損壞、遺失、人為造成汙漬一律照原價賠償。
五、室內全面禁止抽菸、嚼檳榔,違反者須支付NT.1000
~~~~~避免未來爭議,務必瀏覽清楚,同意再訂房~~~~~
六、匯款後若因故欲變更或取消,請於30日前提出規章,可做訂金退款(需扣$100手續費),
於住宿日30天內提出,將無延期、保留,一律按照通知日期用退款比例表作訂金退款,請同意在預定。
七、屏東縣發布陸上颱風警報,以住宿日零點整發布為主,將全額退費,解除陸上颱風警報為住宿日早上六點後,則無退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