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點合法民宿 訂房需知

【訂金規定】
1.訂金金額為住房總價的30%,連續假期50%,預訂後需在24小時內支付諭期將取消訂房保留。
2.匯訂金前請務必先確認是否有房間及匯款方式,並且妥善保留匯款單據。
3.匯款後麻煩您"務必"要再跟我們確認一次,以便完成訂房手續。
4.訂金是雙方的保證也不限訂房個人使用可以轉給親朋好友,另延期期間請自行訂定房型及期,若超過延期期限將視同放棄
5.為了維護住宿品質,通常民宿的幾人房就是住多少人,若不得已  需多住,必須於訂房時預先告知,多一人需另加300元的費用。

【取消及更改】
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 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 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 

*住宿當日逢颱風、地震等天災例如:發佈陸上颱風警報且屏東縣停止上班上課(以屏東縣政府頒布狀況為準則) 不 可抗拒因素時,您可選擇全額退費或保留訂房權利1年。

*因各項因素延期而保留訂房權利者,請於限期內使用完畢,逾期 
 者視同放棄;且民宿有權依所延日期當日之住房狀況,決定是否 接受該筆訂房。另由於訂房日期(假日、平日)不同而產生之差  ,不足部分需另補差額,可依原始規定保留至最大延期日止。

*颱風警報已解除天氣狀況仍屬惡劣時(如豪大雨)或疑似有颱風  之跡象不在全額退費範圍內。

【進房及退房時間】
進房時間:PM15:00 
退房時間:AM11:00 ( 可提供寄放行李 )

【其他規定】
1.住宿當日若無法當日下午五點前到者請提前致電告知,請務必將 連絡電話保持暢通,以便聯繫,在我們無法取得您的聯絡時,將無法為您保留房間。
2.請愛護房間內之用品及設備,破壞物品照價賠償。
3.房內勿生火煮食。
4.嚴禁酗酒喧嘩、轟趴、嗑藥,一經發現,報警處理。
5.可自由進出,無門禁限制。
6.為維護其他房客居住安全,若有訪客請通知我們,請勿逗留超過 
午夜零時。
7.私人物品請自行妥慎保管。
8.住宿費用請以現金結帳。

9.房客退房時,請將所有行李點清楚,以免遺落。
10.民宿會幫您找適合的停車位但不提供保管。
11 民宿有提供脫水機及曬衣場地供房客使用但不提供保管衣物。


※備註
連續假定義:三天(含)以上連續假期(價位以定價為主)
暑假定義:6月底~9月中
淡季定義:9月底~6月中
假日定義:週六
平日定義:週日~週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