歡迎您來到白沙35民宿 ,共同維護住宿的品質與安全,維護您的權益請詳閱~

 
▲入住須知:
1.入住時間為下午3:00 退房時間上午11:00 若超過退房時間半小時以上,得酌收費用$500元/時。
2.訂房時請告知入住總人數(包含小小孩),***為了提供良好住房品質,入住當天不提供加人服務***
3.三歲以下小孩入住費用$300  / 六歲以下費用$600 (清潔費與早餐)
4.民宿有準備牙刷牙膏,環保與珍惜大地資源的理念不主動提供。
5.提供無香精、無介面活性劑、無環境賀爾蒙的草葉大地皂,經365乾燥熟成,是一顆可以洗頭髮、洗全身皮膚的手工皂,同時也不會讓汙染物流入環境中。
6.早餐供餐時段8:00 / 9:00,若有素食、對海鮮過敏等,請事先告知。
7.公共空間開放至晚上10:00。晚上10:00後,請降低音量。
8.一樓小廚房提供嬰兒食品簡易加熱與器皿清洗,無提供烹調。
9.墾丁環境生態多樣性,夜晚外出時請留意腳下的野生動物、昆蟲(蛇、蜈蚣等等)。
10.愛護地球珍惜資源。外出時,請隨手關燈、關冷氣,並鎖上房門以策安全
11.從沙灘回來請務必將沙子沖乾淨與擦乾,以免滑倒與堵塞水管,若造成房務人員清潔難度,將收清潔費500元。
12.攜帶外食請在一樓公共空間用餐,請勿在房間內吃燒烤、滷味、熱炒、等食物。
13.維護旅客隱私與安全一律謝絕訪客參觀。(民宿設有24時監視系統)
14.禁止室內吸菸,如有需求請至戶外吸菸。違者除依菸害防制法報請屏東縣政府裁罰NT10,000元。 (若造成翌日房間無法賣出,須另付翌日房價作為房間無法賣出之賠償。)
15.嚴禁一切違法行為,違者一律報警處理。
民宿內皆為手作檜木家具、電器、其它用品等等、若因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,須依價賠償。
(((((以上相關規定如有違反,民宿有權拒絕入住或酌收賠償)))))

▲關於訂金,是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:
請於電話訂房後3天內匯款30%的訂金,過年期間為全額付款,超過3天恕不另行通知及保留房間 。付訂金前,先與我們確認是否有房間,匯款後務必要再跟我們確認一次,告知您的帳號末四碼,方能完成訂房手續。
繳交訂金後,如需保留訂金,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來電告知。(延期以半年為限)
 
▲關於取消訂房:
若因颱風(須中央氣象局發佈的南部陸上颱風警報),或者其他重大災害,而且屏東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或無條件退還。
假如只是猜測當天天氣可能不佳而要求退房,此為個人因素,依交通部的規定辦理。
以下是交通部觀光局的旅館民宿退訂參考規定:
1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2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3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4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5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6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7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