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宿介紹
墾丁快樂小屋位於恆春鎮北區地段,民宿戶外空間腹地寬敞,獨棟建築,擁有11間客房,最多可以入住40人上,一台遊覽車出遊都沒問題,室內附設電梯,每間客房都非常大,還有專屬衛浴間及浴缸,另外打造一間歡唱娛樂廳,讓入住旅客歡笑滿意,戶外庭院有規劃專屬停車位,遮雨棚烤肉區及戲水池,戶外大空間舒暢又放鬆,距離市區採買也方便,找一群朋友或家人一起來恆春度假,好好放鬆體驗慢旅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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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型一覽
八人別墅(含客廳+餐廳廚房+面海四人房+面山四人房)
面海 陽台

關於 墾丁快樂小屋
生日派對|包棟慶生,與最愛的人共度難忘的生日夜
浪漫求婚|夢幻氛圍加持,讓愛情的瞬間更加動人
企業團建|舒適的環境讓團隊更凝聚,工作與放鬆兼具
好友聚會|開心玩樂無拘束,狂歡到天亮也不怕
2025年全新完工包棟民宿
設備樣樣具備!
距離鎮上開車只要3分鐘~
快來體驗全新獨棟電梯旅館吧!
訂房時間
進退房
設施服務
早餐
無提供早餐
停車服務
專屬免費車位
信用卡服務
無提供刷卡
網絡
全館無線WI-FI
寵物服務
寵物需詢問
額外設施
卡拉OK
麻將
有戲水池
有庭院
有電梯
提供烤肉區
提供嬰兒澡盆
注意事項
◎ 訂房守則:為維護您我的權益,匯款前請務必詳閱並告知同行友人以下須知。
1.入住時間為下午15:00後~退房時間為上午11:00前 (包棟逾時或提前每小時加收3000元)
2. 我們會嚴格執行館內嚴禁打架、吸毒、嗑藥、賣淫、攜帶違禁藥品及危險物品,如發現即刻報警處理,請您離開並不退租金。
3.為維護客房品質,室內禁止吸菸,請尊重下一組的旅客。
4.包棟須付押金5000元,確認所有物品無損壞或帶走,押金退房時全額退還。
5.外出時,請將自身貴重物品攜帶在身,貴賓一切物品如遺失,本民宿概不負賠償責任。
6.本民宿採無管家制,如需客房服務時,請事先來電告知。
7.如來訪之貴客人一人酌收清潔費1000元,請在晚間23:00前離開,謝謝配合。
8.未經店家同意私自增加入住者,不分年齡每位收取住宿費1500元/人。
9.如需加床,最晚入住前一天告知。(加一床1000元)
10.為維護住宿品質,室內禁止使用烤盤!室內禁止使用烤盤!是禁止喔!
11. 戲水池請勿放入泡泡劑或丟入食品類等等物品⋯污染水質,也請勿私自加水或放水「若有違規者酌收清潔費2000元」。
12.嚴禁破壞任何設施若有任何損毀或髒污(包含砸蛋糕、丟水球等等)本民宿將有權利依規定照價賠償。
13.KTV設備請大家愛惜使用,若有損壞依價賠償。
14.本民宿為全新設備,請幫我們愛惜與隨手清潔物品歸回原位,並在深夜降低音量。
15.因戶外風大(有時會有浪貓浪狗)烤肉完時務必把食物與垃圾丟置垃圾桶內並蓋好,若使用太髒亂則酌收清潔費2000元。
16. 民宿內放煙火請於晚上8點以前,否則被檢舉「警察北北會來喔」!煙火類請勿傷害到園區的草坪。
17.續住不整理,隔天請把垃圾丟在門口的大垃圾桶內,工作人員會過去收走垃圾。
18.寵物需詢問,不上床!不室內大小便!如發現酌收清潔費500元,如損壞傢俱照價賠償。
房型如下:
1、四人房X8。
2、二人房X3。
共:11間客房,可容納38位,另可加床(睡滿49人)。
PS.每間客房皆可2人、3人、4人睡。
*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匯款訂房
請務必詳閱,「 民宿網頁共同訂房需知 」您必須‧完‧全‧同‧意‧民宿住宿規定,再匯款訂房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