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房表
今日上一頁下一頁
標準雙人 |
頂級露台度假觀夕雙人房-附露台按摩浴缸 |
頂級露台度假觀夕四人房-附露台按摩浴缸 |
精緻雙人房-附陽台 |
精緻四人房-附陽台 |
家庭六人房-附泡泡浴缸 |
尚有空房
客滿
可候補
房價表
房型 | 連續假日、特殊節日 | 假日(週五、週六) | 平日 |
標準雙人 | 4080 | 3280 | 2980 |
頂級露台度假觀夕雙人房-附露台按摩浴缸 | 5280 | 4580 | 4280 |
頂級露台度假觀夕四人房-附露台按摩浴缸 | 6280 | 5580 | 5280 |
精緻雙人房-附陽台 | 4080 | 3280 | 2980 |
精緻四人房-附陽台 | 5680 | 4580 | 4280 |
家庭六人房-附泡泡浴缸 | 8280 | 7280 | 6880 |
房型
標準雙人
-
連續假日、特殊節日4080
-
假日(週五、週六)3280
-
平日2980
頂級露台度假觀夕雙人房-附露台按摩浴缸
-
連續假日、特殊節日5280
-
假日(週五、週六)4580
-
平日4280
頂級露台度假觀夕四人房-附露台按摩浴缸
-
連續假日、特殊節日6280
-
假日(週五、週六)5580
-
平日5280
精緻雙人房-附陽台
-
連續假日、特殊節日4080
-
假日(週五、週六)3280
-
平日2980
精緻四人房-附陽台
-
連續假日、特殊節日5680
-
假日(週五、週六)4580
-
平日4280
家庭六人房-附泡泡浴缸
-
連續假日、特殊節日8280
-
假日(週五、週六)7280
-
平日6880
匯款訂房
關於民宿
訂房時間
08:00~22:00
進退房
15:00進~11:00退
訂房專線
0915-151715
08-8899920
08-8899920
設施服務
早餐
民宿現做早餐
停車服務
共用免費車位
信用卡服務
刷卡需先詢問
網絡
全館無線WI-FI
寵物服務
寵物需詢問
提供baby澡盆
有提供baby澡盆
額外設施
有庭院
有戲水池
提供烤肉區
提供嬰兒澡盆
注意事項
屏東縣合法民宿登記編號:第922號
【住宿須知】
淡旺季時段:旺季6月~10月,淡季11月~5月
1.訂房完成後,請於三天內匯款,匯款金額為房價的30%訂金,匯款成功後請以電話主動聯繫店家(08-8899920、0915-151-715)或加 line:0915151715,並告知匯款人姓名、住房日期、匯款人帳號後5碼以便確認。
2.入住時間為15:00過後,若無法在20:00前入房請事先與我們聯繫,入住時請出示身份證件,以便填寫旅客住宿登記表,並結清餘額。
3.尚未在退房時間AM11:00前退房者,另加收NT500/小時,尚請見諒。
4.如預訂日遇天災,如: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的因素,以屏東縣政府公告是否停班課為準則,可退還訂金
或在六個月內擇期入住,也請您以電話聯絡訂房服務人員。
5.本場所室內全面禁菸,吸菸者請至戶外空間。
6.完成訂房程序後,如欲個人因素無法前來,依退房標準還款之訂金,或為您保留訂金六個月,確定保留之訂金怒不接受退款。
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7.嚴禁在本場所吸毒、嗑藥、大聲喧嘩、攜帶違禁品與危險物品,如發現立刻報警交由警方處理。
8.親子入住與小朋友未注意自身行為與安全者,若有物品損壞需照價賠償。
【住宿須知】
淡旺季時段:旺季6月~10月,淡季11月~5月
1.訂房完成後,請於三天內匯款,匯款金額為房價的30%訂金,匯款成功後請以電話主動聯繫店家(08-8899920、0915-151-715)或加 line:0915151715,並告知匯款人姓名、住房日期、匯款人帳號後5碼以便確認。
2.入住時間為15:00過後,若無法在20:00前入房請事先與我們聯繫,入住時請出示身份證件,以便填寫旅客住宿登記表,並結清餘額。
3.尚未在退房時間AM11:00前退房者,另加收NT500/小時,尚請見諒。
4.如預訂日遇天災,如: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的因素,以屏東縣政府公告是否停班課為準則,可退還訂金
或在六個月內擇期入住,也請您以電話聯絡訂房服務人員。
5.本場所室內全面禁菸,吸菸者請至戶外空間。
6.完成訂房程序後,如欲個人因素無法前來,依退房標準還款之訂金,或為您保留訂金六個月,確定保留之訂金怒不接受退款。
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7.嚴禁在本場所吸毒、嗑藥、大聲喧嘩、攜帶違禁品與危險物品,如發現立刻報警交由警方處理。
8.親子入住與小朋友未注意自身行為與安全者,若有物品損壞需照價賠償。
房型介紹
八人別墅(含客廳+餐廳廚房+面海四人房+面山四人房)
面海 陽台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