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價表
房型 | 定價 | 春節、跨年 | 連續假期、旺季假日 | 淡季假日、旺季平日 | 淡季平日 |
二人房 | 5000 | 5000 | 3600 | 2800 | 2400 |
四人房 | 6200 | 6200 | 4800 | 3800 | 3000 |
六人房 | 6500 | 6500 | 5000 | 4200 | 3600 |
房型
二人房
-
定價5000
-
春節、跨年5000
-
連續假期、旺季假日3600
-
淡季假日、旺季平日2800
-
淡季平日2400
四人房
-
定價6200
-
春節、跨年6200
-
連續假期、旺季假日4800
-
淡季假日、旺季平日3800
-
淡季平日3000
六人房
-
定價6500
-
春節、跨年6500
-
連續假期、旺季假日5000
-
淡季假日、旺季平日4200
-
淡季平日3600
匯款訂房
關於民宿
訂房時間
09:00~24:00
進退房
15:00進~11:00退
訂房專線
0978-085813
08-8883538
08-8883538
設施服務
早餐
無提供早餐
停車服務
專屬免費停車+共用
信用卡服務
無提供刷卡
網絡
全館無線WI-FI
寵物服務
寵物需詢問
提供baby澡盆
有提供baby澡盆
額外設施
卡拉OK
麻將
有電梯
提供洗衣機
提供嬰兒澡盆
其他語言服務
English
注意事項
屏東縣合法民宿登記編號:第1494號
1.本民宿室內為無菸環境,任何形式的菸品包含電子菸、水菸、加熱菸等請至室外使用。
2.依據 く民宿管理辦法) 第 28 條,辦理入住時請出示身份證件以供查核並完成資料登記。
3.未於訂房時告知並獲民宿主人允許之隨行寵物,本民宿有權拒絕入住,恕不退還訂金。
4.辦理入住時間為15:00 後,如提早到達可先寄放行李。若需於20:00後辦理入住請提前告知。否則本民宿將不為您保留訂房,旅客不得要求退返訂金。
5.退房時問應為11:30 前,若需延遲退房請於 10:00 前洽詢管理人員。
6.本民宿僅接待入住房客,謝絕額外臨時訪客,唯事前向管理人員登記並酌收清潔費每人 500元,訪客一律於 21:30 離開不得過夜。
7.進入室內請一律換穿室內專用脫鞋,並隨手關門必免蚊蟲進入室內。
8.循旅宿業環保政策,浴室不提供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等一次性盥洗用品。如有臨時需求請洽管理人員。
9.民宿內之各項器材/備品/設備均為屋主資產,請勿自行攜出,如有遺失或損毀其房客應依償日表賠償民宿損失。
10.為使各房客均享有良好住宿品質,入住期問請共同維護環境整潔,適度降低噪音,公共空問之民宿附屬設備請依循相開使用規定。
11.請勿於民宿內使用非配置之個人攜入的高功率電器、瓦斯用品等,以確保公共安全。
12.入住之旅客或臨時訪客請勿於民宿內從事非法活動,如有違法行徑或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等將依 く民宿管理辦法) 第 32 條報請派出所處理。
匯款前請詳細了解:
1. 訂房於下訂後保留三日預定,請於下訂日三日內完成匯款房費 3 成訂金,收到匯款後將會保留預定,請入住當天攜帶身分證件辦理入住。
2.如使用匯款,請將匯款單資料寫上訂房日及訂房姓名,並line 或 email 形式拍照傳送,以利會計對帳作業。
3.如欲取消訂房,請提前告知,否則不予退費,
■定金或預收房價總金額之收取■
民宿收取訂金不得逾約定總房價30%,但預定住宿日為3日以上之連續假日前夕及期間,定金得提高至約定房價總金額50%
■旅客退訂時定金或預收房價總金額之退還■
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■如遇天災、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來,可全額退款或更改日期。
1.本民宿室內為無菸環境,任何形式的菸品包含電子菸、水菸、加熱菸等請至室外使用。
2.依據 く民宿管理辦法) 第 28 條,辦理入住時請出示身份證件以供查核並完成資料登記。
3.未於訂房時告知並獲民宿主人允許之隨行寵物,本民宿有權拒絕入住,恕不退還訂金。
4.辦理入住時間為15:00 後,如提早到達可先寄放行李。若需於20:00後辦理入住請提前告知。否則本民宿將不為您保留訂房,旅客不得要求退返訂金。
5.退房時問應為11:30 前,若需延遲退房請於 10:00 前洽詢管理人員。
6.本民宿僅接待入住房客,謝絕額外臨時訪客,唯事前向管理人員登記並酌收清潔費每人 500元,訪客一律於 21:30 離開不得過夜。
7.進入室內請一律換穿室內專用脫鞋,並隨手關門必免蚊蟲進入室內。
8.循旅宿業環保政策,浴室不提供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等一次性盥洗用品。如有臨時需求請洽管理人員。
9.民宿內之各項器材/備品/設備均為屋主資產,請勿自行攜出,如有遺失或損毀其房客應依償日表賠償民宿損失。
10.為使各房客均享有良好住宿品質,入住期問請共同維護環境整潔,適度降低噪音,公共空問之民宿附屬設備請依循相開使用規定。
11.請勿於民宿內使用非配置之個人攜入的高功率電器、瓦斯用品等,以確保公共安全。
12.入住之旅客或臨時訪客請勿於民宿內從事非法活動,如有違法行徑或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等將依 く民宿管理辦法) 第 32 條報請派出所處理。
匯款前請詳細了解:
1. 訂房於下訂後保留三日預定,請於下訂日三日內完成匯款房費 3 成訂金,收到匯款後將會保留預定,請入住當天攜帶身分證件辦理入住。
2.如使用匯款,請將匯款單資料寫上訂房日及訂房姓名,並line 或 email 形式拍照傳送,以利會計對帳作業。
3.如欲取消訂房,請提前告知,否則不予退費,
■定金或預收房價總金額之收取■
民宿收取訂金不得逾約定總房價30%,但預定住宿日為3日以上之連續假日前夕及期間,定金得提高至約定房價總金額50%
■旅客退訂時定金或預收房價總金額之退還■
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■如遇天災、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來,可全額退款或更改日期。
房型介紹
八人別墅(含客廳+餐廳廚房+面海四人房+面山四人房)
面海 陽台